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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企業相關實驗室(以下簡稱實驗室)提出口頭或書面的初步申請。
2.申請人填寫CE-marking申請表,將申請表,產品使用說明書和技術文件一并寄給實驗室(必要時還要求申請公司提供一臺樣機)。
3.實驗室確定檢驗標準及檢驗項目并報價。
4.申請人確認報價,并將樣品和有關技術文件送至實驗室。
5.申請人提供技術文件。
6.實驗室向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,申請人根據收費通知要求支付認證費用。
7.實驗室進行產品測試及對技術文件進行審閱。
8.技術文件審閱包括:
a文件是否完善。 b文件是否按歐共體語言(英語、德語或法語)書寫。
9.如果技術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規定語言,實驗室將通知申請人改進。
10.如果試驗不合格,實驗室將及時通知申請人,允許申請人對產品進行改進。如此,直到試驗合格。申請人應對原申請中的技術資料進行更改,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實際情況。
11.申請人根據補充收費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費用。
12.實驗室向申請人提供測試報告或技術文件(TCF),以及CE符合證明(COC),及CE標志。
13.申請人簽署CE保證自我聲明,并在產品上貼附CE標示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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